存在哪些合伙纠纷案件类型-环球视讯
2023-06-27 17:31:14来源:找法网

一、存在哪些合伙纠纷案件类型

存在以下合伙纠纷案件类型:

1.要求给付合伙盈余款。主要针对合伙经营有赢利的情况,比如扣除原材料款、外加工款或人工工资,尚有盈余,此时要求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该类案件共有5件。


【资料图】

2.要求支付合伙垫付款或费用。在合伙期间未按出资比例实际支出,一方垫付款项较多,而合伙经营收入主要由另一方领取或控制,又不肯主动配合对帐清算的情形下,垫付较多一方提出主张。该类案件共计6件。

3.要求返还投资款或投资设备。合伙事项未按约开展,或者双方约定了投资款返还的条件时,原告提出该种请求,共计6件。

4.要求支付退火(股)款。该类案件共4件,合伙人退伙时,经协商订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另一方应当支付的款项金额,如另一方违约不履行,原告就提出该种请求。

5.要求支付合伙亏损补偿款。由于合伙经营发生亏损,一方支出相对较多,要求另一方按出资比例结算后补偿相应的差额。此类案件共有2件。

6.要求确认合伙协议无效或解除合伙协议,同时退还投资款。该种诉讼请求一般在合伙目的无法实现,或合伙主体资格及合伙内容有法律禁止性规定时,由受损相对较大一方提出主张。该类案件共有2件。

二、合伙纠纷如何处理

合伙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个人合伙协议纠纷起诉期限

个人合伙协议纠纷起诉期限为三年。找法网提醒您,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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